護士規范
第二十八條 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素質,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注重溝通,體現人文關懷,維護患者的健康權益。
第二十九條 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正確執行臨床護理實踐和護理技術規范,全面履行醫學照顧、病情觀察、協助診療、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等護理職責,為患者提供安全優質的護理服務。
第三十條 工作嚴謹、慎獨,對執業行為負責。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應及時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醫囑,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臨床診療技術規范,應及時與醫師溝通或按規定報告。
第三十二條 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完整規范書寫病歷,認真管理,不偽造、隱匿或違規涂改、銷毀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