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是全體消費者的共同節日
今年的主題是‘激發消費活力”
那么,關于“3·15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您知道多少呢?
01
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并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產品正確資料、自由決定選擇以及要求賠償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環境等權利。中國消費者協會于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1987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
02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權利
安全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知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求償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結社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獲知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及時獲得賠償
人格尊嚴受尊重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監督權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03
消費者維權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